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公告,就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操作指南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此舉旨在進一步規范全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,統一檢查標準與操作流程,提升監管的科學性、規范性與效能,強化餐飲服務提供者(即餐飲企業)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,切實保障公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《指南》的起草,緊密圍繞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,了近年來餐飲安全監管的實踐經驗,并針對當前餐飲行業發展的新業態、新特點以及監管中發現的新問題,進行了系統性的梳理與回應。其核心目標是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日常檢查、專項檢查、飛行檢查等提供清晰、實用、可操作的工作指引,推動監管從“事后查處”向“事前預防、事中控制”延伸,實現食品安全風險的全鏈條管控。
一、《指南》主要內容與亮點
- 檢查流程標準化:《指南》詳細規定了監督檢查的完整程序,包括檢查前的準備(如人員、裝備、方案)、現場檢查的具體步驟、證據固定、結果反饋、后續處理(責令整改、立案調查等)以及文書制作與歸檔。這有助于減少監管執法的隨意性,確保檢查過程的公正、透明與高效。
- 檢查內容系統化:聚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關鍵控制環節,《指南》將檢查內容系統歸納為資質管理、信息公示、人員健康與培訓、原料控制(采購、貯存)、加工制作過程、設施設備維護、餐飲具清洗消毒、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與自查、網絡餐飲服務等若干方面。每個方面都列出了具體的檢查要點與常見問題,為監管人員提供了“檢查清單”。
- 風險分級與差異化監管:《指南》強調基于風險管理的原則,引導各地根據餐飲企業的風險等級(通常結合經營規模、業態、既往合規情況等確定),實施不同頻率和深度的監督檢查,優化配置監管資源,實現對高風險主體的精準、重點監管。
- 強化企業主體責任:《指南》不僅是對監管人員的要求,也明確了對餐飲企業的管理規范。它細化了企業應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、應履行的自查義務、應配合監管檢查的責任等,推動企業由“被動受檢”向“主動管理”轉變,構建社會共治格局。
- 適應新業態發展:針對外賣、中央廚房、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快速發展業態,《指南》設置了專門的檢查條款,明確了其特殊的食品安全要求,如網絡訂餐平臺的資質審核與信息公示義務、配送過程的溫度與時間控制等,體現了監管的與時俱進。
二、對餐飲企業管理與服務的影響與建議
對于廣大餐飲企業而言,《指南》的出臺與后續實施,意味著食品安全監管將更加嚴格、細致和常態化。企業需將其視為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“教科書”和“體檢表”。
- 對照自查,補齊短板:餐飲企業應立即組織學習《指南》內容,對照檢查要點,全面審視自身在資質、人員、原料、加工、環境等各環節的合規性與管理漏洞,主動進行整改,建立健全內部食品安全管控體系。
- 強化培訓,落實責任:加強對從業人員,特別是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培訓,確保其熟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操作規范,明確崗位職責,將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到人。
- 過程控制,防范風險:重點關注采購溯源、交叉污染防范、溫度時間控制、清洗消毒效果等過程風險點,實施有效的監控措施,并做好相關記錄,確保食品制作全過程安全可控。
- embrace 數字化轉型:鼓勵企業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食品安全,如采用電子臺賬記錄進貨查驗、使用智能設備監控后廚環境、通過明廚亮灶等方式公開加工過程,提升管理效率和透明度。
- 積極溝通,配合監管:正確看待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,將其作為發現問題和改進工作的契機,積極配合,如實提供材料,對指出的問題及時有效整改。
市場監管總局此次公開征求意見,體現了科學立法、民主立法的精神。相關行業協會、餐飲企業、專家學者及社會公眾可在規定期限內,通過指定渠道反饋寶貴意見,共同完善這一重要指南。相信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操作指南》的正式出臺與實施,將有力推動我國餐飲行業食品安全整體水平的提升,為消費者營造更加安全、放心的餐飲消費環境,促進餐飲業的高質量、可持續發展。